一、对执行“所级党政正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的要求
1.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例行的工作,每年1月15日前,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要将上年度的工作报告报院人教局领导干部处(有分院的地区,由分院人事部门负责汇总统一报院)。今后每年不再另行通知。
2.对于因换届、个别调整,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发生变化的研究所(分院),由各研究所(分院)人事部门负责向新任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说明此项工作。
3.为保证和规范报告内容,使之能够体现其本人年度工作业绩,现对报告内容进一步明确,《所级党政正职年度工作报告模板》(样式附后)可以从院山东11选5开户网站(www.pe.cas.cn)“山东11选5开户”中下载。请用此模板将报告打印,A4纸型,宋体5号字,总字数在2000字左右。今后对报告内容、字数等方面存在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原单位修改。
二、对开展“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呈报及审批”工作的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党政副职)每人报《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副所级领导干部报一式1份。
2.各单位使用院统一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样式附后),此表模板可从院人教局网站(同上)“山东11选5开户”中下载,16开纸型(190mm×260mm)。如个人总结内容较多,所附纸张需与原表相同。今后对纸型方面存在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原单位修改。
(二)填表要求
1.领导干部所在单位须在“本单位评鉴意见”一栏内填写本单位对该同志的年度考核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相互签名,并加盖所(院)印章(复印印章无效);“审核机关意见”一栏空出。
2.有分院的地区,研究所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须报分院,党政正职的考核结果由分院审核并在“审核机关意见”一栏内签属分院意见并在“分院盖章”处加盖分院印章。由分院统一将各所《年度考核登记表》报院。
3.被考核人须在“被考核人意见”一栏内签名。
(三)报送时限
每年2月底之前报院人教局领导干部处。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与院人教局领导干部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68597405。
附件: 1.年度考核登记表
2.所级党政正职年度工作报告 (请见“文件下载”)